欢迎光临法治一线网主办官网!
当前位置:主页 > 法治信息 >

我为群众办实事|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立审执同步发力 一天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22-09-01 阅读: 来源:人民法治

(张鼎铭 朱丙奇)一天拿到五年也没有要回的货款,一天走完立审执全过程成功实现合法权益,河南某实业有限公司在诉某铝业公司一案中,真切感受到“伊川法院速度”,体会到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人民法院为企业办实事的工作力度。

2018年12月,河南某实业有限公司与某铝业公司签订两辆宝骊内燃平衡重叉车买卖合同,总价值达26万余元,铝业公司支付10万元后,拒不履行剩余货款支付义务,该实业公司将铝业公司诉至我院。

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受理案件后,当即对该案件加挂“绿标签”,随机分案至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员额法官黄园。黄园法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被告方属于公司法人,如果措施得当,案件很快就可以办结。为尽快帮助该实业公司实现合法权益,黄园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原告了解案情,经原告申请,当即依法作出扣押两辆叉车的保全裁定。当天下午,黄园法官协调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范壹鸣,希望执行局出动力量对该案件标的物实施扣押。

 

范壹鸣了解情况后,立即组织执行指挥中心力量赶赴被告在水寨镇的厂区,扣押两辆重叉车,执行局工作人员出示工作证件并说明来意后,被告某铝业公司以厂区安全为由拒绝工作人员进入,经多方协调该铝业公司仍坚持意见,为防止该公司转移扣押物,范壹鸣及时与法警队大队长唐向良沟通,法警大队立即出动四名法警共同参与执行,执行局工作人员与法警共同告知该公司工作人员,如果拒绝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将启动强制措施。面对强大的执行力量,该公司工作人员当即同意执行人员和法警进入厂区,配合执行人员成功保全了两辆重叉车,整个执行过程一直持续到当天晚上九点。完成扣押后,黄园法官与范壹鸣法官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充分的释法说理,被告方当即将剩余的16万余元货款履行完毕。

一起拖欠了五年的买卖合同货款案,一天时间案结事了,充分展现了伊川法院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机制的强大效能。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机制,旨在贯通立案、审理、执行三方力量,形成一体化、联动化的办案机制,有效衔接立案、审理、执行环节,打通案件办理流程壁垒,形成案件办理合力,真正让企业的合法权益更好更快得以实现。

【编辑 滢滢】